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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诉检察官办案制启动

1999-10-29 来源:生活时报 黄立群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0月28日讯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即将在北京市各级检察院全面推开。这是市检察院许海峰检察长今天上午在主诉检察官办案工作会议上宣布的。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指以主诉检察官为责任人的办案制度,它要求主诉官依法全权独立办案,同时全面承担办案责任。

这种制度有利于克服以往办案环节多、责任分散、效率低下、带有明显行政色彩的办案机制,激发主诉官高度的责任感,减少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

前一段,北京市选择海淀、东城、昌平三个院进行了试点,收到了良好成效,取得了宝贵经验。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北京市委副书记张福森等出席会议并讲了话。高检和北京市其他领导同志也出席了今天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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